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审计署印发《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部署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遵循审计专业人员成长规律,健全科学化、规范化的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,完善评价机制,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审计专业人员,建设信念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务实、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。
《意见》明确,完善审计职称层级设置,增设正高级审计师职称,拓展审计专业人员的职称晋升空间,形成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层次清晰、相互衔接、体系完整的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。
《意见》强调,完善评价标准,实行分级分类评价,满足不同层级、不同类别审计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审需求,实行审计业务和理论成果代表作制度,切实破除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、唯奖项倾向,突出考察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、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。
《意见》还对创新评价机制、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效衔接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和服务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举措,并公布了《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》。
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、密切配合,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宣传引导,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改革政策的落实。
链接: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